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10-01-13 来源:
为进一步推进裘实的师资队伍建设,鼓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,向更高的层次发展,使我校尽快形成起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素质优良的青年教师后备力量,根据学校三年规划,经校党支部、校行政研究决定开展“裘实青年骨干教师”评选活动。 一、实施原则 ⒈公开性原则。自荐和他荐相结合。希望广大教师和青年积极参与,认真对待,确保这一活动顺利进行。 ⒉公平性原则。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比方案,重师德品行,重工作实绩。切实将青年教师中具有较强责任感,勤奋学习,工作积极主动,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出来。 ⒊公正性原则。规范操作程序,增加评选透明度。通过评选,使那些大家公认的优秀青年教师在校内脱颖而出,使其在本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,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。 ⒋激励性原则。评选 “裘实青年骨干教师”是我校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,鼓励冒尖、激励后进,通过评选调动青年教师工作的积极性,从而使青年教师在竞争中发展,在激励中前行。 二、评选标准 ㈠ 基本条件 ⒈评选对象为本校35周岁以下第一线的专任教师。 ⒉具有较先进的教育理念,认真学习并掌握教育学、心理学理论,确立科学的学生观和全面的质量观。 ⒊具有较为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学科教学能力,教学效果较好。 ㈡ 具体要求 ⒈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师德高尚,爱岗敬业,顾全大局,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。 ⒉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。教学理念先进,教学效果好,学生满意度高,是校内公认的学科教学的骨干力量。 ⒊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,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经历。在团队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中成绩较为显著,所带班级(中、小队)荣获区级以上荣誉称号,或学校团、队、教研组工作获区、市级表彰、奖励。 ⒋具有一定的基础理论和教育科研能力,能独立承担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,并能积极交流、推广,研究成果在校园网、区、市级刊物上刊登、发表。 在同等条件下,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,给予优先: 1)近二年获得区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。 2)有支教经历的青年教师。 3)近二年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、课堂教学评比、课题研究中获奖者。 ㈢ 评选名额: 评选活动定于学年末进行,2年一轮,根据校青年教师总数的10%,择优评选。若评选年度符合条件的人数不够,就减少评选人数,做到宁缺勿滥。 三、评选程序 本人申请 → 填写申请表 → 校考核小组评议 → 学校行政审议 → 校务会议确认后张榜公布 四、职责与待遇: ㈠ 凡被确定为校骨干培养对象的,需履行下列职责: ⒈毎学期承担1次校级或以上范围的示范课(研究课、观摩课)。 ⒉要主动承担教科研课题的研究,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研究,独立承担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,并能积极交流、推广研究成果,在校园网、区、市级刊物上刊登、发表。 ⒊发挥好校青年骨干带头作用,积极投身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,带动全校的整体发展。 ㈡ 凡被评选为校骨干青年教师的享有: ⒈优先承担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;优先承担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。 ⒉校青年骨干教师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推优、晋级的机会。 ⒊期末根据校青年骨干教师履行的职责和完成的任务情况,给予相应的嘉奖,连续二届当选者,每月享有一定的奖励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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